医改讲坛: 优化政策提升医改幸福额度
医药经济报2012年10月15日第117期
(作者: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于明德)
2012年以来,政府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国发[2012]11号文件等一系列深化医改的政策,尽管深化医改还有诸多困难,这些新出台的好政策让我们看到了新医改胜利的曙光。文件主要精神是:
1.重申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正确导向
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客观上纠正了唯低价是取的倾向,引导改革回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对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与支持,鼓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2.倡导市场机制
逐步实现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而非政府指定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3. 大力发展民营医院
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到2015年,非公立医院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强调改体制,确保医改可持续
区分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落实医院资助经营管理权。
5. 新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减轻居民负担,抑制因大病致贫返贫趋势,推行保险业务市场化,扩大药品消费市场。